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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民对补偿有异议的情况下,土地被强行占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却遭拒绝?

发表时间:2025-11-03 13:47

  土地征收事关农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也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征收方需要保障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中的相关权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补偿安置权益等等。

  但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对于一些征收信息,征收方往往不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来告知大家,也就是并不会以书面的形式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而且一旦被征收人拒绝签订不合的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还会直接强行占用土地,强制拆除宅基地上房屋。那么实践中,如果被征收人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应当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基本案情】

  彭某是河南省某市某县的村民,其在当地拥有合法的承包地和宅基地。2018年年初开始,就有相关部门开始占用该村土地,并在土地上进行建设,而彭某自家的承包地正好也在此次征收范围内,但是相关部门占用土地的行为,并非是通过合法程序,而是在没有发布任何法律文件,包括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的情况下,强行将耕地上的农作物给全部推倒,强行占用了土地。

  最让彭某等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的违法行为竟然发生在老百姓觉得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就出此下策将被征地农民的土地以这种方式给强制占用了,并且还将不合理的补偿直接打入了村民的账户中。

  面对相关部门的种种违法行为,其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他通过网络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并在多次沟通后,委托了凯诺律师,希望凯诺律师能帮助自己处理相关部门违法占地、违法征收房屋的事情。

  维权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凯诺律师介入到该案件后,先第一时间针对彭某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其反映的情况,对整个案件进行了研讨与分析,但由于彭某所提供的材料少之又少,因此,凯诺律师便先决定指导彭某向国土资源局邮寄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书,申请公开此次征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包括征地批复文件、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本以为国土资源局在收到申请后,会按照要求对彭某进行答复,但让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国土资源局在收到后,虽然进行了答复,可答复结果却让彭某是大跌眼镜,该局认为,彭某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其公开的范围,所以不予答复。

  针对国土资源局的答复,凯诺律师倒是习以为常,随后其便指导彭某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对彭某的申请重新公开。在复议期间,凯诺律师认为,彭某所申请的事项属于国土资源厅制作及保管,所以这也就说明了,国土资源厅有依法公开这些事项的职责,但是国土资源局却答复,彭某所申请的事项不在其公开的范围之内,显然是不合法的。

  最终,经省国土资源厅审理,撤销了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通知书》,并责令该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对彭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予以答复。

  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多,但是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中的相关文件属于相关部门应当要依法主动公开的事项,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后,也应当要及时答复被征收人,而不能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拒绝公开。

  所以,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一旦在土地征收或是房屋征收中,发现征收方违法违规征地,那么,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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