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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潼湖生态智慧区(第二期第三批)项目用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发表时间:2025-11-17 13:49

  根据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现依法征收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幸福村石二股份经济合作社3.3580亩集体土地(具体征收范围及界线以征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附件),作为潼湖生态智慧区(第二期第三批)项目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该项目于2020年4月28日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惠仲国土征预〔2020〕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惠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惠府〔2025〕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拟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补偿共计216,927元,具体如下:

  征收土地总面积3.3580亩,区片编号为1号,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幸福村石二股份经济合作社3.3580亩集体土地已按照《集体土地征收协议书》(No:YZCJ2020017)进行了征收补偿。现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有关补偿标准,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差价216,927元。

  二、若对本补偿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陈江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3322652),逾期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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