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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法定期限过后答复,被法院确认违法

发表时间:2019-08-08 16:23

  北京凯诺拆迁律师团贾启华律师、张海东律师代理的张先生向B区法院请求确认B区相关部门未履行书面答复的行为违法。得知张先生起诉后,B区相关部门就张先生申请查处的内容才匆匆作出《来信事项办理情况的答复》并邮寄给张先生,企图证明自己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但其超期履责早已成为无法改变的事实。

  经过法院审理,B区相关部门亡羊补牢的行为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可,最终法院确认B区相关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张先生提交的查处投诉函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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