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房屋被认定为违建怎么办?发表时间:2024-07-15 11:36 近日,一位山东的当事人咨询凯诺律师说,自己家有一栋三层的房屋,房屋是在二十年建的,当时建的时候也没有向村委会报备,自建成以后一直居住到现在,中间也没有翻建、扩建等。 今年年初,当地因公共利益需要,要征收自己家房屋及其周边两家家的房屋,后来,相关部门对自己家房屋的情况进行了摸底,可是在具体征收过程中,因为其觉得补偿不合理,所以便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因自己没有签订协议,拒绝搬迁,自己好端端的房屋就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而且还针对自己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自己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房屋。 事实上,实践中像这样的情况非常多,很多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常常会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以这种方式来威胁被征收人尽快搬迁,可是这里凯诺律师要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广大被征收人真按照该文件中的要求去做,尤其是在补偿过程中,才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那对被征收人来说其实是非常不利的,一旦自行拆除房屋,那被征收人就失去了唯一谈判筹码。那么,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作为被征收人要怎么办呢? 一、开始审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被征收人不要慌张,也不要害怕,可以先审查相关部门的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一般情况下,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需要由相关部门组织至少2名以上人员实地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认调和认定。在认定过程中,相关人员还需要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进行,比如房屋是否有证、是否办理了审批手续,了解房屋为何会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详细情况等。 实践中,如果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之前,相关部门并没有针对房屋进行实地调查和认定,只是口头上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还是在未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那么,这很有可能就是“以拆违促拆迁”。 二、审查相关部门作出的文件是否合法 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相关部门会针对被征收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书,一般情况下,这一份文件上必须要有有权部门的公章,倘若没有公章,那么该文件则是不合法的。其次,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时,需要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中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和陈述,相关部门要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最终的书面认定。反之,若相关部门未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该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就有可能是不合法的。 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作出后,如果当事人没有依照文件中的内容进行,那么,相关部门若想拿到土地,实现征收,则还需要依法对被征收人作出催告书,需要注意的是,这一份催告书必须是要以书面的形式对被征收人作出,如果只是以口头的形式告知,那同样也是程序违法。 三、马上通过诉讼撤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或是确认违法 在收到责令限期限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之后,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让专业律师帮您来分析一下,该文件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或是有必要,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该文件或是确认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违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